日本勞務派遣發展狀況分析
20世紀20年代初,日本出現了勞務派遣的雛形,后來因為戰爭的需要而演變成戰爭經濟一直到戰爭結束。戰后,日本的《職業安定法》曾嚴格禁止勞務派遣,六七十年代再次得到關注,從上世紀70年代中后期開始重視勞務派遣,直到1986年才得到法律的正式認可。20世紀90年代末期以來,隨著對勞務派遣行業的不斷放開,勞務派遣市場得到了長足發展,據CIETT的數據顯示,2007年,日本勞務派遣的滲透率(全日制工作員工中所占派遣員工的比例)為2.1%,僅次于英國、荷蘭、法國、南非和比利時。 勞務派遣公司數量急劇增加,有派遣業績的公司數量在上世紀90年代維持在6000家左右,之后便迅速增加。根據數據統計,2007年日本派遣員工人數(指過去一年中有勞務派遣工作經驗的人員)約為381萬人,同期比增長了1&7%。派遣公司的年營業額為6兆4652億日元,同期比增長19.3%。一該年度中,提交了報告書的派遣公司超過了5萬家,同期比增長19.5%,其中,實際有派遣業績的占到70%左右,用工單位的數量約為127萬家,同期比增長47·6%125一26]。 與美國不同的是,日本對勞務派遣采取的基本上是許可制政策,隨著勞動力市場的變化,對勞動彈性化的需求日益增加,為了符合勞動力市場的實際需求,日本政府對勞務派遣的業務范圍做了數次修改,對《勞動者派遣法》做了四次修改,對于勞務派遣這一用工形式的態度經歷了“禁止—管制—開放”的過程,可以說這一修改過程是從加強行政規范到加強法律規范轉變的過程,將勞務派遣納入到國家法制化管理的范圍。修改后的《勞動者派遣法》對于勞務派遣業務的范圍和合同期限均有詳細的規定,具體包括:勞務派遣適用的工種、派遣公司成立的門檻、被派勞工權利待遇、派遣機構與要派機構之間的權責分擔以及勞務派遣的監管等。 根據日本勞務派遣發展的歷史及經濟、社會狀況,可以總結出日本出現勞務派遣的原因主要有成本因素、需求因素、供給結構因素三個方面。
(1)成本因素。在日本經濟低速增長時期,企業的生產經營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影響,出現了開工率下降、失業率上升等現象,削減人事費用成為企業減少經營成本的必然選擇。 然而,以終身雇傭制為核心的傳統用工模式,使得企業不僅難以辭退富余員工,還要為其承擔社會保險及其他福利費用,難以適應市場競爭的需求。因此,企業不得不轉變用工模式,也就是在保留部分核心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的情況下,根據不同企業不同生產規模的需要,來雇傭一定數量的外來勞動力,以此來減少企業固定用工成本。勞務派遣作為一種靈活就業的用工模式,恰好能夠適應企業的這種需求。
(2)需求因素。隨著科技的發展,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企業需要掌握高新技術的專業人才。而如果企業通過培訓原有的員工來掌握新技術和提高管理能力,那么就需要支付高額的培訓費與時間成本。為了避免由此而帶來的負擔,企業開始采用較為靈活的用工形式,通過從外部雇傭掌握專業技術的人才來滿足其用人的需要;同時,在生產經營高峰時期,企業也會使用外部的勞動者,這些都推動了勞務派遣這種新型用工方式的產生和發展。
(3)供給結構。首先,20世紀70年代中后期,日本人口老齡化速度加快。從1975年到1980年,55歲以上的勞動力人口增加了240萬人(總共增加的勞動力人口是604萬人)側]。而且,老齡化人群的就業熱情很高,那么適合老人就業特點的新的就業方式(短時間從業、臨時就業等)也就應運而生了。其次,隨著家電的普及,女性開始從繁重的家務勞動中解放出來,她們大多有走向社會參加工作的欲望,小時工這種就業方式之所以能被廣泛接受,主要就是由于有愿意靈活就業的女性群體的存在。據日本總務廳1982年調查,在希望就業的婦女當中,想短時間就業的婦女超過50%,而1968年同樣調查結果是30%,14年間增加了20個百分點。再次就是就業人口的學歷水平大幅提高,這些人大多具有專業的技術技能,不愿意被特定的崗位或單位所束縛,想擁有更多發揮空間和自由的工作時間,到多家企業發揮自己的專業技術,獲得更高的收入,提高生活質量。他們也就成了靈活就業的又一供給者。以上三個勞動力供給機構的變化,正好滿足了企業靈活用工的需要,勞務派遣業既能滿足企業對具有專業特長且臨時性勞動力的需求,又能滿足勞動者對靈活多樣的就業方式的需求,所以日本的勞動者派遣業能在勞務派遣業的基礎上逐漸發展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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