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編號: ______________ 勞 動 合 同 書 甲 乙 方: 方: 簽訂日期: 1 勞動合同簽訂注意事項 一、 甲乙雙方應保證向對方提供的與履行勞動合同有關的 各項信息真實、有效。 二、 甲乙雙方簽訂本勞動合同書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 內容,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三、 簽訂本勞動合同書時,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 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乙方本人簽字或蓋章。 四、 除約定服務期和競業限制條款兩種情形之外,甲方不得 與乙方約定由乙方承擔違約金。 五、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 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六、 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 準確,不得涂改。 2
甲方名稱: 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 地址: 郵政編碼: 乙方: 性別: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戶籍類型(城鎮、農村) : 身份證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家庭住址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年 郵政編碼 區(縣) 街道(鄉鎮) 月 日 社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 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 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 ,共同遵守。 采取固定期限形式: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年 日至 月 年 日止。 月 日。 。 校園 其中,試用期自 第二條 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三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專職保安 崗位(工種)工作,具體工作內容和要求是: 3 1.負責學校(幼兒園)門崗執勤,管理大門進出人員。對 進出人員、物品、車輛嚴格進行詢問、查驗、核實并作詳實登 記,阻止可疑人員進入校(園) 。 2.對進入甲方校 (園) 辦事的外來人員須請出示和查驗其 有效證件, 并與接見人聯系準許, 做好詳實登記后方可準予進 入。 3.對出入甲方校(園)的物品(資)進行詢問、查驗和登 記。物資(品)出校須有學校或物資(品)所有人開具的出門 條等手續方可放行。 4. 擔負校園教學、辦公等重要場所及周邊環境治安秩序 的晝夜守護監控、巡邏檢查任務。禁止撿拾廢品、推銷產品的 人員和社會閑雜人員進入校園尋性茲事, 協助甲方處理好一般 糾紛事件; 發現可疑人員及時上前盤查, 必要時扭送甲方保安 科或報警通知轄區公安派出所帶離校(園) ;制止校內打架斗 毆和其他影響和擾亂校園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的不法行為; 發現安全隱患立即報告甲方安全職能部門和單位主 (分) 管領 導。協助甲方妥善處置各類突發事件。 5. 接受報警,參加校園搶險救災。 6. 協助公安機關偵破、處置校園發生的治安案件和刑事 案件,主要是保護好現場,提供人證、物證。 7. 協助、配合公安派出所做好校園外來流動人口的管理 工作。 8. 收集、掌握各種影響師生安全的信息,并及時上報學
4 校安保職能部門和公安機關。 9. 完成公安機關、保安服務公司和派駐學校領導及保衛 科領導交辦的其他相關校園安保工作任務。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為主的保安 勤務工時制度。 第五條 甲、乙雙方約定,乙方認真履行職責,完成本合 同第三條甲、乙雙方協定工作內容、職責、任務后的月工資為 1500 元(大寫:壹仟伍佰元整)國家法定貨幣,其中包含勞 動法規定的“五險一金” ,即月工資支付項目為“基本工資” 、 “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生育 、 、 、 、 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或按基本工資執行,甲、乙雙方按 國家和重慶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其中, 乙方負擔的部分由 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乙方在試用期內的月工資的 80%,即為 1200 元(大寫: 人民幣壹仟貳佰元整) 。 乙方無故或因故未假脫崗、 遲到、 早退、 曠工等工作失職, 按甲方制定管理規章執行, 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 應按損失 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乙方在婚假、喪假、探親假、患病等期間的工資 支付標準按國家相關法規規定執行。 第七條 因甲方的原因使乙方待工的,在一個工資支付周 期內的, 甲方應按上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工資標準 (不包括加 班工資、獎金、崗位津貼以及特殊工作條件或環境下的津貼)
5 支付乙方工資, 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 甲方支付乙方的月 生活費經甲乙雙方協商或按國家相關法規規定標準執行。 乙雙方協商確定。 第八條 甲方支付乙方的加班工資由甲、 第九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和重慶 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重慶市 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 學校行課期間, 第十一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學校開展學生中餐服務時,甲方為乙方提供免費飯菜。 第十二 第十二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以及重慶 市的有關勞動安全、 職業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 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三 第十三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法規,建立安全生產 制度; 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 嚴禁違章作業, 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四 第十四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 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十五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經協商一致,可以 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 變更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 雙方各執 一份。 第十六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變更、續訂、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 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等相關法律、法規和重慶 市有關規定執行。
6 第十七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 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 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有關規定, 辦理工作交接。 甲方依法應 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后支付。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勞動合同的解除 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約定: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與乙方解除勞 動合同: 1)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甲方錄取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與甲方簽訂合同,被查證屬實的; 3)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根據甲方管理規定應解除勞 動合同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5)在合同期內同時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 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應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仍不能 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 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 經甲方與乙方協商, 未能就變更勞動合
7 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約定: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或者在試用期內提 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勞動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滿的; 2) 乙方死亡, 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本合 十九條 同與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相悖的, 按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 執行。 第二十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條 (一)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 終止本合同或由 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 給乙方造成損害的, 應按損失程 度承擔賠償責任。 (二)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乙方 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 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 乙方應按損失 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一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 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 可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 解;也可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二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乙
8 方檔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 乙方: (簽字或蓋章) 聯系電話: 二○一○年七月五日 甲方法定代表人 (簽字或蓋章) 二○一○年七月五日 聯系電話: 二○一○年七月五日 甲方負責人 (簽字或蓋章) 二○一○年七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