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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派遣工靠什么維權? |
國總工會的官員表示,現在的勞務派遣基本上都是用工單位招工后再把工人掛靠到勞務派遣公司,勞務派遣已經完全變味了。 在廣東,由于勞務派遣機構準入條件過于寬松,政府對勞務派遣又缺乏監管,造成了勞務派遣公司盲目發展。從了解的情況看,有的勞務派遣公司僅有幾名工作人員,一些勞務派遣公司從資金實力、業務能力、信譽等方面均不具備相應的從業資格。再者,由于勞動行政管理部門撤銷了前置審批后又放松了監管,使得一些企業即使明顯違反了法律規定,也沒有得到及時干預。 據廣州市中級法院資料顯示,2010年全市法院受理的各類勞動爭議案件中,因勞務派遣而引發的糾紛占相當大比重,個別法院此類案件甚至占到勞動糾紛總數的三成。 謝建社指出,勞務工問題往往與社會穩定緊密關聯。在勞務派遣用工發展非常快、規模迅速擴大的情況下,必須主動適應職工隊伍群體的結構性變化,從更高的高度去認識和把握這一問題。為此,他建議: 研究制定與《勞動合同法》配套的、操作性強的實施細則和具體政策措施。盡快完善《勞動合同法》中勞務派遣相關內容,建議由地方法制辦等有關部門對勞務派遣的一些特殊法律問題的銜接做出明確規定,研究制訂與《勞動合同法》中勞務派遣條款相配套的實施細則。針對&;ldquo;三性&;rdquo;規定,確定具體的細化標準,既明確使用勞務工的范圍和種類,又明確禁止使用勞務工的范圍和種類。 制定適合勞務派遣的勞動合同文本。對勞務工的工作崗位、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福利待遇等做出更加詳細可行的規定,以解決對勞務工的不公平待遇等問題。同時,清晰劃分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在保障勞務工各項權益中的各自職責,以及制定發生勞動爭議后的處理程序。 同時,他還建議出臺一些具體政策措施:一是禁止用工企業將原有職工轉為勞務工;二是規定用工企業連續使用勞務工達到一定年限后,要按一定比例將其轉為正式職工;三是明確規定企業為勞務工繳納社會保險金標準,并與正式職工一樣在當地辦理。 建立健全勞務派遣用工的社會監管機制。根據勞動力市場的發展變化,及時建立和完善相關的監管制度和機制。進一步規范勞務派遣企業的市場準入條件,對勞務派遣單位從業人員的資格、人數、辦公條件做出規定,并實行經營許可審批。對新成立的勞務派遣企業,由勞動行政管理部門進行前置審批后才能注冊。 |
來源: 發布時間:2012-05-23 16:4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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